假借掺扶脚伤女 保全进屋*侵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2-01 07:35:29  评论(/)

曾任警察的虞姓保全公司管理员,被控在社区当夜间管理员时,借口扶持脚受伤女住户回屋,却进屋*侵;一审判虞男无罪,二审改判他4年10月,一审法官认为被害人身上的伤无法证明是*侵造成,二审法官反驳指“胸部和脖子的吸咬伤,难道是自己造成?”

判决书指出,虞男101年8月凌晨在大楼值勤,看到女住户回社区,因喝酒、脚又受伤走路不稳,虞掺扶她搭电梯上楼,涉嫌强推女子进屋并*侵,女子打电话向男友求救并报警。

虞男否认,指是女住户同意才发生*行为,一审法官以大楼监视器画面看到两人互动良好。被害人有忧郁症,且住处隔音设备不佳,夜深人静若遇害尖叫,邻居应会听到,但没人听到她求救声。

二审法官反驳,被害人虽因精神疾病有伤害自己纪录,但遇害后胸部和脖子的吸咬伤,难道自己造成;大楼监视器画面未录到争执或冲突,不代表同意管理员进屋发生*交行为。

二审法官表示,传统道德观在女*身上强加贞操枷锁,要求被*侵时需夺力一搏,即便没求救声,屋内摆设也没倒成一片,但这是明显*别刻板印象造成的主观臆测,法官不采纳此质疑,此案还可上诉。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