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宠物狗惨死马路 饲主拒善后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2-03 07:35:11  评论(/)

嘉义市启明路昨天近中午有只走失宠物狗遭车辆撞死,狗儿血流满地一度惨痛抖动,路过驾驶人见状报案,警消到场束手无策,向市府“1999”专线求援,转报嘉义市动物守护协会理事长吴育才带志工处理。吴育才拿晶片扫描器扫瞄并通知赖姓女饲主,但饲主不肯出面,吴无奈将狗尸转交动物收容所火化。

“流浪或受伤动物不是废弃物,政府应设专责急救处理单位”吴育才感慨地说,动物问题不是警消清洁队能够处理,民众遇到动物受伤该怎么办?通常只能拨打119或110,但警消非专业人员,连晶片扫描器都没有,不用说紧急救治,只能无奈看动物断气,束手无策。

吴育才表示,本案曝露对待动物议题,民众法治面薄弱,不幸被撞死的混血米克斯母狗,饲主不愿出面善后,但依动保法规定,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应由7岁以上之人伴同,民众随意放任狗狗在路上游荡,有违反动保法之嫌,若因此使人受伤恐要负刑责。

吴指出,由于清洁队或消防队非专业、专责人员,处理受伤动物徒增负担,受伤动物转来转去过程,通常只能坐视死亡,若还为此拖延了消防救灾,更非民众之福,他认为一般捕捉即使不变,受伤猫狗也应有专责救援,人与动物间的和谐,不能再“视而不见”,需要大家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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