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象牙制品 SAY NO !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2-06 13:25:16  评论(/)

女仕雕像脸上的表情,人物特写巧夺天工,有民众自国外购买雕刻品,以包裹邮寄方式,自国外输入象牙制品恐将触法。高雄关104年11月起查获数件以邮包方式输入疑似象牙制品,货物经鉴定属亚洲象或非洲象之象牙,属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海关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全案函送法办。

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第24条第1项规定:“野生动物之活体及保育类野生动物之产制品,非经中央主管机关之同意,不得输入或输出”查亚洲象或非洲象的产制品为濒临绝种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所规范,除输出入需中央主管机关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核准外,尚需输出国政府CITES证,始准予输出入。

高雄关提醒民众,邮寄购买艺术品,请查明是否属保育类及CITES规范之产制品,以免触法。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