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姓女子是某国小附设幼儿园主任,多次向家长收注册、午餐费,未依规缴回学校,私吞11万多元。基隆调查站依侵占罪嫌移送法办,她归还侵占所得,深表悔悟,获家长和学校原谅,检方予以缓起诉处分。
处分书指出,校方开学时会发放注册费、第一个月午餐费的缴费单,让家长自行至邮局划拨缴费,庄女前年9月至去年6月私自向家长收取2次注册费现金,按月收午餐费用达10次。
家长不疑有他缴交费用,庄女却未缴回学校,11万多元现金全收进自己口袋,连学生保险费皆未转交,罔顾学生权益。检方签分基隆市调站侦办,发现缴费人数和实际入班人数不符,约谈校方会计、出纳员、学生家长。
检方调查,庄女2009至2010年间也曾涉犯侵占罪,当时检察官也是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