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黄安先前透过网路指出多名台湾艺人为“台独份子”,引起喧腾。周杰伦也曾被大陆民众在网路上骂“汉*”、“卖国贼”,周杰伦向大陆法院提告,获赔人民币8万元。
“周董”周杰伦2015年6月间遭“北京人和书画院”在网路上指为“汉*”、“卖国贼”,周杰伦发现后提出告诉。法制晚报报导,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须赔偿周杰伦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
媒体先前引述诉状报导,周杰伦在2015年6月4日发现“北京人和书画院”在自设的微信帐号“微秀生活”中,贴出一篇题为“打倒日本汉*周杰伦,他是卖国贼:下十八层地狱吧,天会收你的”的文章。
诉状指控,这篇文章出现周杰伦“否认自己是中国人”,以及祖父、祖母都曾是日本人“这种捏造的事实”;更出现“日本汉*”、“卖国贼”、“下十八层地狱”、“一坨屎”、“贼眉鼠眼”等词语。
诉状中,周杰伦要求“北京人和书画院”删除诋毁、侮辱他的不实讯息,并在公共媒体向周杰伦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精神损失10万元。
北京朝阳法院一审除判北京人和书画院赔偿周杰伦8万元,被告还必须在腾讯网发布道歉声明,内容需法院审核,如逾期不执行,则由法院选择一全国*报纸刊登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