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骗农民土地真相,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生存的根本,没有了土地,也就没有了农民。2015年,河北邢台隆尧县隆尧镇东河村的11位农民,把隆尧县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此前,他们还把该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政府都告了。
农民们称,村委会先是以租代售,后来造假骗取他们承包的土地,并在土地上修建县交通局办公大楼。
原来,这11位农民从1999年开始承包村里的土地,承包期30年。
2010年2月,村委会告知部分农民,县里要发展经济,要租他们的近127亩集体土地。在谈好补偿标准后,部分农民与村委会签订了《协议书》,租期与农民们的承包期限一致。
农民们称,5月18日,就在地里的小麦还有半个月就要收割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伙人,强行破坏农作物,并开挖地基。后来,他们才知道,这是要建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楼和法院办公楼。
隆尧县国土资源局在2011年9月作出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显示,2009年4月,县政府拟征收东河村集体土地8.5公顷,折亩127.6亩。县国土资源局与东河村委会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与《征地结果确认表》,双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逐级申报批准,河北省政府作出《关于隆尧县2009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置换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此外,交通局和法院的建设项目用地也有批复文件。
河北省政府认定征地程序不合规此前曾两次不予受理
农民们发现,村委会根本没有把《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拿给他们签字。他们怀疑,《批复》有问题。
于是,农民们分别于2010年6月和7月分别向河北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过,省政府两次以申请人的申请日期超过法定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上游新闻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隆尧县政府分别于当年2月26日和4月18日张贴《征收土地公告》,分别征收东河村8.5公顷土地和10.5公顷土地,土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75.75万元,也就是每亩地5.05万元。
当地农民告诉记者,该村的人均耕地只有0.5亩,如果以此补偿标准,地没了,但这点钱并不能维持多长时间,只能出去打工。但以农民现在的身体状况和文化程度,外出打工还不如在家种地,至少能养活自己。农民们的意见高度统一:要地。
在农民们的坚持下,河北省政府作出冀政复决20152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经核查,省政府作出的《批复》涉及的《征地结果确认表》与事实不符,表中也没有物地上附着物的产权人、土地承包人、土地使用权人的签字。
河北省政府认定,征地调查结果未经被征地农户确认,征地程序不符合规定,撤销此前作出的《批复》。
河北省政府撤销《批复》,也就意味着其他手续均因土地批复的撤销而在诉讼中被确认违法,县交通局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用地无法律依据,在建的大楼也属于违法建筑。
官方回应:肯定会解决问题
大楼建起来容易,拆起来难。
原本要修建的法院办公楼只打了地基,恢复土地原貌较易。农民们说,那块地已于2014年9月恢复原貌并种上庄稼。
但直到现在,主体结构已完成的交通局办公楼还在那立着,在周围农田的映衬下,显得很突兀。
去年11月30日,邢台桥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文国等11位农民诉隆尧县交通局行政不作为一案。
法院审理认为,县交通局是负责交通运输工作的行政机关,不具有拆除违法建筑的职责。农民要求交通局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归还土地的要求于法无据,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驳回起诉。
农民们不服裁定,已向邢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同时,农民也起诉了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要求他们恢复土地原状。
2月17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东河村村支书董群华。董群华表示,采访要先联系县委宣传部,随后挂断记者电话。隆尧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尹迎怀则称自己正在开会,隆尧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路贵增则始终未接电话。
隆尧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该县正在召开 两会 ,县委书记也是刚到任不久,此事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说得清楚的,县里需要了解具体情况。 事情肯定会处理的,但什么时候能有个结果,这个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