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徐姓男子去年持西瓜刀闯入店家抢钱,警方循线逮人,经DNA比对发现,他还犯下民国91年间的一起强盗杀人案。高等法院日前依杀人未遂等罪判他20年徒刑,还可上诉。
检方指控,徐男在民国91年间持西瓜刀闯入台北巿大安区一家小企业房舍,女员工遭徐男反绑双手拉进厕所,徐男脱衣欲*侵时,女员工大力挣扎反抗,使双手松绑,徐男竟持西瓜刀狂砍女方全身,女方遭砍逾20刀,伤重倒地不起,徐男跑离现场;女方后来获救,捡回一命。
检方指出,徐男在去年3月,持西瓜刀闯入台北巿泰顺街一家正在打烊的服饰店,女店员直接跑进厕所里将自己反锁,徐男搜刮金钱后离去;检警循线逮捕徐男,经DNA比对发现,民国91年间案件的DNA与徐男相符。检方去年5月依1个杀人未遂、1个加重强制*交未遂、2个加重强盗罪起诉徐男。
一审审理期间,徐男辩称会脱女员工上衣,是为了拖延女方事后求救的时间,无意*侵,黄女也说徐男并未表明要*侵,只是她当下觉得可能会被强暴,才冒死抗拒;合议庭去年底依2个加重强盗罪、1个杀人未遂罪,重判徐男20年徒刑,加重强制*交未遂部分则无罪。
全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日前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