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虐杀猫”预告片被传上网,点击量非常高,还引发电视台跟踪报道。预告片中打死白猫事主阿秀(化名)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上传预告片商店老板和电视台告上法庭。广州市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电视台新闻报道没有歪曲事实,并不构成侵权。
2014年7月左右,一宗“杀猫”事件在网上流传,还附有预告片,点击量也非常高。电视台以此线索进行采访报道。
上传预告片显示,2014年6月8日上午8时54分左右,一个女人(阿秀)和一个男人与地上一只白猫对峙,她走到猫右侧后方,用棍连续11下击打猫,白猫立即倒卧地上,挣扎几下后就再没有动静了。阿秀后来再折回,对白猫尸体连续击打16下才罢休离去。整个过程大约3分钟。
2014年7月左右,一宗“杀猫”事件在网上流传,还附有预告片,点击量也非常高。电视台以此线索进行采访报道。
上传预告片显示,2014年6月8日上午8时54分左右,一个女人(阿秀)和一个男人与地上一只白猫对峙,她走到猫右侧后方,用棍连续11下击打猫,白猫立即倒卧地上,挣扎几下后就再没有动静了。阿秀后来再折回,对白猫尸体连续击打16下才罢休离去。整个过程大约3分钟。
去年,阿秀起诉某电视台和上传该预告片广州市天河区某商店老板小江(化名),要求两者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她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
阿秀表示,自己是一名中学老师,电视台评论说“就算是普通人,也不会做出如此禽兽不如行为。”事后,广州市某爱护猫只协会、某救助站等还联名向教育部门发出了《投诉信》。
阿秀认为,小江擅自将她对猫采取措施预告片上传到网络并大肆渲染,随后电视台进行报道,该节目片面取材,致使社会公众被误导,舆论矛头一边倒指向她,使她名誉权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