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世贸中心民国98年展出艺术博览展,工人拆灯时当场从高处坠地身亡。最高法院今天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将展览公司老板判刑定谳。
法院判决指出,“信义路 ART TAIPEI 2009台北国际艺术博览”98年于台北世贸中心一馆展出,一家展览公司承揽布展工程,调派工人到场拆除电灯,结果一名工人在梯子上移动时,从2米高坠地,送医仍回天乏术。
检方调查后认为,展览公司涂姓负责人、公司工程部蔡姓副理疏于督导、注意劳工安全,而有过失,事后也未即时报告职灾,依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嫌起诉涂、蔡。
法院审理时,两人否认犯罪,辩称已提供安全卫生设备及安全卫生教育;死者是临时工且操作梯子不当,和公司之间属于承揽契约关系,与公司没有从属*。
但台湾高等法院法官根据工头、总务作证说法,死者案发时受雇于公司担任临时工,听从公司指挥监督分派工作,两者成立雇佣关系。公司在事发后才贴警告标语要劳工不能在梯上行走,涂、蔡确有过失。
法官考量公司已给死者家属300多万元,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判处该公司17万罚金,涂男罚金5万元;另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涂、蔡各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3年。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