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审结弑母案被告蔡京京易容化母妆赖帐案,今天依欺诈罪判处蔡女、蔡夫曾智忠各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仍可上诉。
蔡京京与男友曾智忠于101年杀害蔡母弃尸,两人不认罪还在狱中结为夫妻,并屡次自称罹患精神疾病要求停止审理。蔡女、曾男一、二审均分别被判无期徒刑、死刑,花莲高分院更一审日前则判处两人无期徒刑。
两人另被控在民国101年间,骗化妆师将蔡女化妆成母亲样貌,意图不轨,但未付化妆费新台币8000元就逃跑,被台北地检署依欺诈得利罪嫌起诉。
台北地院上午宣判,由于蔡京京和曾男都被羁押禁见于花莲看守所,法官透过远距视讯宣判,两人分别听判后都说“法官违法”,蔡女还因顾着喊而没听清楚判决结果,询问一旁的法警“我先生的刑期跟我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