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艺人熊熊搭车再度丢物 男警助寻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02 18:32:13  评论(/)

艺人“熊熊”卓毓彤农历年前不慎把东西遗忘在计程车,求助警并顺利找到物品,日前又再度把相机遗忘在小黄内,报案时又遇到同一名警察,警方在30分钟内找回。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一分局今天说,1名年轻女子日前晚间赴万芳派出所报案,指称搭小黄时不慎把相机掉在车上,警察得知,随即调阅沿路监视器,30分钟内找到计程车车牌,并循线找回相机。

警察发现掉东西的是艺人“熊熊”,她供称当天晚间10时许工作结束,从西门町与朋友搭计程车返家时,因朋友在信义区先下车,把她的相机放在计程车副驾驶座。

“熊熊”下车时没注意到前座,就把相机放在计程车,隔天才发现相机不见,她想到上次掉东西求助警察,且迅速寻回失物,立即到万芳派出所请求协助。

最令人惊奇的,她报案同时,竟发现是上次协助寻回行李箱的警察,黄员迅速帮她寻回相机,她也非常不好意思的在脸书上发文感谢警察,并说一定不会再有下次了。

文山一分局表示,警察受理民众报案均能主动积极,第一时间调阅监视器画面,分析比对过滤,期能顺利为民众寻回遗失物品,让民众能深刻感受到人民褓姆为民服务的热忱。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