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应资讯科技及社会环境发展,自102年7月1日起各类普通驾驶执照不用再定期换发,节省了不少市民换发驾照的时间与成本。新竹市监理站指出,政策实施虽有两年,仍有许多民众至监理站换发普通驾照;普通驾照虽过期,只要未遭注销、吊销,依然可以在国内使用。
新竹市监理站表示,职业驾驶人、受终身不得考领驾驶执照处分重新申请考验初次取得的驾驶执照,及未持有永久居留证之外国人、大陆地区人民、香港或澳门居民,或台湾地区无户籍的国民外,仍需定期换发。
此外,若民众须持本国驾照至外国使用,除依互惠原则办理国际驾照或日文译本外,为避免驾照有效期限到期于国外引发争议,仍需先至监理站办理换发新照,以免造成不便。
若有其他问题可电洽新竹市监理站查询,连络电话:03-5327101,分机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