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专校院兼任教师多,但无法享有产假、陪产假及家庭照顾假等保障,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7日)通过临时提案,要求教育部在2个月内,针对兼任教师的劳动权益,提出妥善规划方案。
临时提案中指出,目前大专校院兼任教师既不适用教师法订定的教师请假规则,也不适用劳基法的劳工请假规则,致使无法实际申请产假、病假、公假等假别,因此,要求教育部在2个月内,邀集劳动部、各大专校院及教师团体,就如何妥善维护编制外兼任教师劳动权益一事进行会商,并提出妥善的规划方案。
台湾大专校院兼任教师多,但无法享有产假、陪产假及家庭照顾假等保障,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7日)通过临时提案,要求教育部在2个月内,针对兼任教师的劳动权益,提出妥善规划方案。
临时提案中指出,目前大专校院兼任教师既不适用教师法订定的教师请假规则,也不适用劳基法的劳工请假规则,致使无法实际申请产假、病假、公假等假别,因此,要求教育部在2个月内,邀集劳动部、各大专校院及教师团体,就如何妥善维护编制外兼任教师劳动权益一事进行会商,并提出妥善的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