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庙前砍情敌 失恋男判刑9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08 07:32:05  评论(/)

32岁吕姓男子不满陈姓女友提分手,前年在新竹市闹区城隍庙前小吃摊持水果刀砍伤陈女和同行的邱姓男子;吕辩称无杀人犯意,但最高法院认定他有杀人动机,昨天依两个杀人未遂罪各判吕有期徒刑七年,应执行有期徒刑9年定谳。

吕与已婚的陈女交往约一年,但陈女隐瞒已婚身份与吕多次发生关系,吕后来发现真相,陈女提分,双方纠缠不清;2014年9月24日晚间,吕骑车经过城隍庙发现陈女与邱姓男子同行,持水果刀连砍陈女与邱男,被现场民众制止。

吕砍人后离开又折返,对陈女恫称“我都敢杀你了,我怎么不敢杀自己?”还以刀割颈自刎。警方获报赶往,将受重伤的陈女、邱送往医院急救;吕被依杀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诉。

历审吕都辩称没有杀人犯意,表示因遭到陈女欺骗感情及金钱,要在她面前自残,看她会不会清醒。

不过,法官认为,吕与陈女有感情及债务纠纷,并怀疑陈与邱有不寻常关系;吕也曾提“我为了你,家里的健保没缴,信用卡欠3个月,房租欠2个月,每个月还要还银行贷款...”等。加上他行凶时刀刀刺向被害人要害,认定吕有杀人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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