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吠吓倒翁 饲主判赔11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10 07:32:10  评论(/)

狗儿“肇事”,饲主须负损害赔偿责任。

南投县86岁潘姓老翁去年独自步行外出,途中突然有只狗从屋内冲出狂吠,老翁受惊吓,转身时跌坐在地造成骨折。被害人向饲主求偿,南投地院法官认为,老翁受伤与狗儿吠叫有因果关系,判张姓饲主赔偿11万余元。

判决书指出,去年2月间某日下午,患帕金森氏症的潘姓老翁独自持助行器外出,行经南投市张姓民宅附近时,狗儿突然冲出狂吠。

老翁情绪惊恐,转身时跌坐马路边,被送往南基医院就医,检查发现左侧股骨颈骨折,需住院并进行人工半髋关节置换术。

老翁住院20天,儿子留职停薪照顾。被害人向饲主求偿医疗费用、看护费、精神慰抚金等。

张姓饲主认为,狗对陌生人吠叫是正常反应,且狗儿未咬伤老翁,老翁因罹患帕金森氏症而步态不稳。

没有家属或看护相伴出门,独自以助行器跌跌撞撞走在马路上,老翁跌倒受伤与狗儿吠叫没因果关系。

法官认为,饲主虽称狗对陌生人吠叫是正常行为,但他人没有忍受义务,饲主应对狗儿尽管束责任,饲主没适当管束狗儿行为,导致老翁因惊吓而重心不稳跌倒,要负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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