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OTT进军台湾 洪孟启坦言目前无法管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14 12:02:06  评论(/)

民进党多位立委今天(14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批评,中国大陆著名影音平台“爱奇艺”进军台湾,由于公司设立在境外,相关内容文化部“无法可管”,把关工作有疏失。文化部长洪孟启坦言,目前法律确实有漏洞,文化部正与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及经济部讨论,希望在NCC即将提出的“数位汇流五法”修法中,加以规范。#央广记者江昭伦报道

影音串流服务(OTT)已是全球趋势,继全球订阅付费用户最多的串流影音平台“Netflix”正式落地台湾后,中国大陆百度旗下的网络影视平台“爱奇艺”也已进军台湾市场。不过由于“爱奇艺”并没有在台湾设立公司,相关影音内容是否符合台湾法律,14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引起民进党立委批评。

立委张廖万坚指出,大陆“爱奇艺”等影音平台属于境外影音输入,若有争议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处理,有损台湾会员权益。何欣纯也批评,大陆影音网站网络管制严重,内容有失自由*与多元*,文化部明知“爱奇艺”网站问题,却没有积极处理,难怪遭到外界批评。

文化部长洪孟启对此表示,关于大陆境外影音输入的OTT影音串流平台,目前确实没有法律可管,文化部已经与行政院和其他部会协调,将在“数位汇流五法”修法中纳入规范。洪孟启说:‘(原音)在OTT方面目前它是有境外的方式,确实有法律的漏洞,因此我们的做法,因为过去我们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协调,跟部会之间跨部会的协条,行政院也一直在做这方面,现在针对这个个案,我们会特别加快脚步来做协调,尤其在现在汇流五法,这方面都列入到里头去了。’

民进党立委郑丽君则提醒文化部,除了对于积极透过国际谈判管道,争取让台湾的影音平台也能进军大陆市场之外,更应该对于OTT市场提出政策,协助国内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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