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自杀留凶宅 房东求偿6百万判免赔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17 12:25:10  评论(/)

电视新闻主播史哲维2年前在租屋处自杀,事后房东不满房子变凶宅,向史家求偿新台币600万元。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史家免赔,全案可上诉。

史哲维于民国103年5月在台北市租屋处自杀,法院判决指出,王姓房东表示,史哲维从99年到103年9月签约租屋,身为专业新闻从业人员,应知房子会变凶宅导致房价下跌,却自杀违反善良风俗,打官司向财产继承人史哲维妻子、父亲求偿600万元。

史家表示,史哲维患忧郁症而放弃生命,未违反承租人保管义务,也非故意或过失减损房价。史哲维过世后,王姓房东就要求家属终止租约并给付押金7万6000元作为补偿,已达成和解。

台北地院根据医院病历,认定史哲维自杀当时的认知及判断能力处于异常,无法辨识个人及外在环境利害得失,没侵害他人的故意或过失,不需负赔偿责任,判决王姓房东败诉。

珍惜生命。自杀防治专线:0800-788-995;生命线: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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