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恐吓前女友 恐怖情人判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20 12:02:08  评论(/)

万姓大学生与女友情变,不满女方提议分手,2年前竟传讯息恐吓“你找死是不是”。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法院判决指出,万姓男子结识一名少女,进而交往成为情侣。少女在民国103年底提议分手,万姓男子心生不满,为挽回感情,竟用手机通讯软件传脏话及讯息“你找死是不是”、“我保证我找得到你、我要打断你手”给对方,吓得少女提告。

法官审理后认为,万姓男子未妥善处理感情纠纷,念在坦承犯行,多次对少女致歉,也有意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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