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钟荣峰台北21日电)矽品法务长黄俊源表示,矽品提出2大理由,向公平会表达“中止审理”日月光结合矽品案,公平会应中止审理程序,请日月光重新依照规定申报送件。
矽品法务长黄俊源晚间表示,矽品已行文公平会表达“中止审理”日月光结合矽品股权案,理由是原先日月光送公平会的结合事由已经届期不存在,公平会应该退件、中止审理程序,请日月光重新依照证券交易法规定申报送件。
矽品指出,另一主要理由是日月光申报结合计划也中途变更,突然更改原先向公平会申报的结合架构,从“49.7%现金收购,100%换股下市合并”改成以“100%现金收购、产业控股公司双公司”模式,代表原先日月光送给公平会的结合计划,全然变更。
矽品认为,公平会审理的对象与标的已改变,加上要结合的产业控股公司都还没有成立,申报人变更公开收购计划,应该拟定新的结合计划,依照金管会的公开收购办法后,再行提出。
对于公平会,矽品指出,公平会是竞争法的主管机关,负有维持“恶意并购”公平审理机制的义务,若申报人可任意变更结合计划,将造成权利不对等,对被并购一方极不公平。
矽品表示,若恶意并购结合案送件后,可以随时变更结合计划与架构,选择自己有利的方案,那被并购一方岂不是任其宰割、毫无招架之力?
矽品指出,若公平会无法在5月1日前完成审议,日月光可迳行合并矽品,对被恶意并购一方的矽品极不公平,不能让日月光以拖延审理方式,技术*达成恶意并购的目的。
矽品发言人马光华表示,日月光规划向金管会申请的是第3次公开收购矽品,但公平会现在审查的案件是日月光第2次公开收购案,且结合计划及架构大幅变更,审理程序应重新进行,日月光应重新提出新的公开收购申请案,再送公平会审理。
日月光去年12月29日以每股新台币55元再度公开收购矽品,今年3月17日下午截止,本次公开收购共有超过27.57%矽品普通股参与应卖。不过日月光在公开收购期间届满前未取得台湾公平会就日月光与矽品结合核准,此次公开收购因条件未成就,无法完成。
日月光表示继续寻求完成收购矽品100%股权,提出设立产业控股公司,让日月光和矽品成为平行的兄弟公司,新产业控股公司继续上市,维持日月光和矽品在台湾的全部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