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泽被控杀警判死刑,民间团体认为判决有诸多争议,十年来为他奔走求生。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高荣志昨天表示,本案疑点除了郑遭刑求,还包括全案无直接证据、物证与法院认定事实不符等,司改会肯定检方主动声请再审。
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表示,依照弹道分析,罗武雄与苏宪丕是面对面开枪;原判决认定郑*泽走到罗的位置、拿枪后朝苏开枪,但郑*泽当时脚受枪伤、有开放*骨折,他如何走向罗?地板上也没有郑走向罗的血迹,法院仅根据郑*泽遭刑求的自白认定他有罪。
“司法对于被刑求的被告,我们还要判他死刑吗?”冤狱平反协会执行长、律师罗士翔也指出,郑*泽在台中看守所关了超过十四年,定谳判决有不少疑点;当时与郑*泽待在包厢的梁姓朋友曾证称,他与郑从头到尾靠在一起躲流弹,法院却没采信。
罗士翔表示,本案也有法官回避问题,郑*泽案第一次上诉至台中高分院时被判死刑,更二审竟又由同一组法官审理,照样判处死刑,尔后定谳。法官没有回避,违反两公约要求的公平审判,协会日前已为此声请释宪。
刑事诉讼法规定,“声请再审,无停止刑罚执行之效力。但管辖法院之检察官于再审裁定前,得命停止。”罗士翔指出,既然检察官认为死刑判决有问题而声请再审,就应立即释放郑*泽,不应将郑继续关在看守所,他身心受创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