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智障女还喊冤 重判7年10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22 07:32:15  评论(/)

一名患有轻度智能障碍的30多岁女子,去年3月间一早到新北市某协会受训,不料在等老师开门时,遭一旁工厂50多岁曾姓员工强拉至工厂内**、*侵,事后还拿100元当“封口费”,新北地院昨天判曾男有期徒刑7年10个月,仍可上诉。

“我很害怕、反抗不了!”受害女子称,当时“阿伯”拉她进到厕所内,她的裤子就被脱掉、“摸我的胸部和尿尿的地方”,那时工厂没其他人,她只能一直喊“不要碰我、不要摸我!”

曾男坦承当天有见到对方,也知道她要到协会上课,但喊冤说“绝对没有拉人进工厂”,更无任何身体接触,并强调女子应该是被人诱导、暗示。不过,老师作证指出,这名学生能生活自理、会搭车,平常说话接近事实,不会乱编故事。

法官判定,被害人仍具一定智力能描述过往经验,也指出曾的*器官特征,且在审理中所陈述,无前后矛盾,编纂事实的机率极低,认定曾男为满足个人*欲,戕害被害人身心健康,使人心理受创伤及留下阴影,昨依加重强制*交等罪,判决有期徒刑7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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