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坚持破案更要追赃的工作理念,全力追赃,尽力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月21日,及时将破案追缴的赃款近7万元退还给受害单位,得到受害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5年12月4日,高新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江西某公司报案称,公司业务员邓某某利用销售工作的便利,私自挪用公司货款12万余元,现失去联系。接到报警后,经侦大队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今年3月14日,犯罪嫌疑人邓某某迫于警方的强大压力,主动投案自首。目前,邓某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取保候审。同时,经侦大队通过多方努力,追回涉案赃款共计68135元。
3月21日,经侦大队及时将追回的近7万元现金返还给江西某公司,受害单位相关人员面对挽回的损失感动不己,对民警破案追赃给予了高度赞赏。(武婧、邬国全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