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强***女友14岁女儿获刑 [有意思]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22 12:19:06  评论(/)

导读:很多的母亲在离婚之后带着年幼的孩子一起生活,十分的不容易,于是在遇到一些自认为可以依托下半生的男子的时候,都会感觉找到了依靠。只不过没想到其实是自己引狼入室。近日一名男子竟然多次强*女友的女儿,女友的女儿才14岁,还未成年,禽兽男子竟然将其破处,然后疯狂蹂躏未成年少女,最终男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男子多次强*蹂躏女友14岁女儿获刑 还辩称是女孩自愿

男子多次强*女友14岁女儿获刑

连女友不满14岁的女儿都不放过,男子趁接送女孩上学等时机,多次对其实施强*。今天上午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强*罪判处大亮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女子认识到的男友竟是一名*狼,自己的女儿不但被他破处,而且女儿还多次遭他强*,男子的行为实在禽兽,难道是想母女通吃?以接送女孩上学为由,疯狂强*女孩,可怜女孩小小年纪就遭遇这么不幸的事情。

公诉机关指控,35岁的男子大亮于2009年认识女友阿玲,阿玲系离异并独自养育一女一子。2011年至2014年7月,大亮趁阿玲不在家期间、接送阿玲女儿小美(1999年出生)放学期间、带小美外出期间多次强行与小美发生*关系。2014年12月,阿玲得知女儿小美被男友强*后报警。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大亮表示认罪,但辩称自己没有对小美实施暴力威胁,小美系自愿与其发生的*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大亮无明知小美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强行与其多次发生*行为,其行为构成强*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且应从重处罚。关于被告人大亮的辩解意见,根据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证实被告人大亮的辩解意见不能成立,故不予采纳。

综上,通州法院以强*罪判处大亮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宣判后,大亮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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