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日月光半导体公司被高雄市政府环境保护局查获,排放大量高浓度镍强酸*废水污染后劲溪,引发社会关注,事后其K7厂遭勒令停工,市府派员检测发现自2007年开始,日光月处理废污水设施就有不足的问题,因此依法对日月光开罚1亿200多万元。
然而日月光不服裁决,提起行政诉讼抗罚,主张不法利得裁处时效为3年,顶多只能回溯至2010年为止。对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昨(22日)下午表示,环保局计算基础错误,因此将原处分撤销,判决原告胜诉,要求市府另为适法处分。
而针对高等行政法院判决罚款部份撤销,高雄市政府表示将会积极协助检方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