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表示,日月光再公开收购矽品17日届期,日矽结合案客观上无实施可能,因此中止审议。矽品回应,对公平会依法行政作出的决定,深表肯定。
公平会发布新闻稿表示,日月光拟以公开收购方式,加计原持有矽品股份,取得矽品最高达49.71%股份,并在公开收购成就后,取得矽品过半董监席次,另以股份转换方式,取得矽品100%股份,最终矽品成为日月光子公司,日月光在去年12月25日检具结合申报书向公平会申报结合。
公平会指出,日月光再公开收购矽品,成就条件除最低收购达5%外,同时须取得公平会不为结合禁止的确认。
公平会指出,日矽结合案所系的公开收购,已在3月17日届期,客观上日矽结合案已无实施可能,因此中止审议。
公平会表示,此案自受理后,经多次委员会议就各项争点严谨审慎逐一讨论审议,不过此案受调查事业众多,产销资料庞杂,此案是否造成限制竞争之不利益及整体经济利益综效评估等竞争议题,仍有诸多争点待厘清,因此公平会仍未做成禁止或不禁止结合的决定。
公平会最后表示,日月光若欲采行其他与去年12月25日结合申报书的公开收购无关的结合计划或方案等为公平交易法第10条之结合,若符合同法第11条第1项规定,且无第12条情事者,应属与原结合案无涉的另案范畴,依法仍须向公平会另行提出申报。
对此矽品最新回应表示,对公平会依法行政作出的决定,深表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