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王转投资越南西贡味王由于味精产品包材标示违反当地法令,遭到重罚新台币1.8亿元,加上产品查封总计损失约1.93亿元,股价盘中一度重挫6.66%。
据了解,越南胡志明市市场管理支局4A市场管理队进厂检查味精生产时,发现西贡味王贩售的味精原料是由外国进口,但在越南境内包装、贩售,但味精包装材料却标示为越南生产,有违反产地标示,认定违反行政处理法等规定遭罚。
根据当地法令,西贡味王被罚款越南盾1.6亿元(约新台币23.2万元),遭查封味精原料、包材与成品总计为越南盾40亿元(约新台币580万元),并须缴纳2014年及2015年味精获利共越南盾1287.8亿元(约新台币1.87亿元),总计约1.93亿元。
味王表示,对于被裁罚已提出申诉,缴纳过去两年味精获利部分,目前已先缴纳1/3,其余将循行政救济方式处理。
其中,2014年及2015年味精获利部分,将于去年第4季认列,去年获利恐怕大幅缩水,罚款以及遭查封味精原料、包材与成品部分,将于今年第1季财报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