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近日,梁平法院执行局开展陪审员助力执行活动,邀请2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
郑某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之一。2013年6月,某银行与郑某签订了《保证借款合同》,约定向郑某发放贷款10万元用于购买鱼苗,并约定了借款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合同签订后,银行向郑某发放了10万元。贷款到期后,郑某却只偿还了2万余元。于是,银行将郑某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由郑某偿还8万余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郑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天,与郑某沟通过程中,陪审员充分发挥“人缘”、“地缘”的优势,以中立的身份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郑某与银行达成共识,郑某当场支付执行款28000元,余款分期付清。至此,该案得以和解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次‘陪着’他们执行法官出去执行非常有意义,确实比自己想象的辛苦,执行难我们这回总算是亲眼所见了。”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老李不禁为这次“阳光执行”点赞,同时,针对执行中的一些不足之处,他建议,要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力度,合理有效利用现有的电子屏资源,在人流密集地对老赖进行曝光,增加执行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