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研讨会看起来很随意:年龄不同、*别不同、身份不同的人们挤在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这间不大的会议室里,不管是发言者,还是倾听者,每个人的脸上都满是专注。
这个与众不同的会议,其实只是一场普通的研讨会——南京爱心机构爱之翼儿童公益服务中心组织了这个会议,试图与其他公益组织、社区民警、政府相关部门、法律专家、社会学专家们探讨有关公益活动中监护人监护能力和家庭监护能力认定的问题。
这个有些拗口的命题其实宏大,并不能在一场研讨会上解决。但这不能掩盖这场研讨会背后的光辉。
就像在国外一样:出现多年后,中国的公益社会组织已经不满足单纯的爱心救助,而是开始寻求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之道,并试图用自己的方法推动社会和相关法律进步,发挥自己的力量。
3月25日一早,在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这间不大的会议室里,坐了满满一屋的人。大屏幕上打出了这一研讨会的主题:孩子家的门——监护人监护能力和家庭监护能力的认定。
从表面上看,这次的会议跟中国的绝大多数会议都一样:长条会议桌,轮流发言制度,桌上摆着一点儿小点心和水果,但看起来没人愿意去动。
只有听一会,才能发现这次会议的与众不同。与会者挤满了所有能坐的地方,沙发、椅子或者沙发扶手。有人没有座位,干脆站着听。现场只有一个话筒,它被传递给每一个发言者,一场会议下来,电池都换了好几块。
你很难想象,这只是一个民间公益机构组织的会议,与会者中,有南京十几家社会公益组织的成员,有儿童保护问题方面的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媒体人、律师、社区民警。在这次会议中,没有权威,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
有关会议的一切看起来简陋,除了野心。
这帮普通人想要解决公益活动中监护人监护能力和家庭监护能力认定的问题,而这个问题似乎连法律都很难介入。
我们遇到过很多真实案例,有些家长似乎并不明白监护人的含义。南京爱之翼儿童公益服务中心救助项目的负责人陈霞提出了本次会议的议题,比如我们曾经救助过的徐州三姐弟,他们的父母都不在了,还有一个叔叔,但这个叔叔不愿意让孩子们接受教育,在他看来,活着,就够了。陈霞说,爱之翼愿意负担孩子们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并给予他们更好的生活条件,但法律上并不支持,他们确实还有亲人,但缺乏真正的‘监护人’。
如此看来,我们还是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对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机制,志愿者在服务中即使发现监护人虐待、侵害儿童的问题,却因为种种制约不知该通过何种措施来提醒、约束监护人的行为,导致志愿服务工作不得不终止,儿童只能生活在这种家庭中,权益继续受到侵害。陈霞很困惑,难道非要等到发生严重后果,法律才会介入?
怎样去认定监护人有没有监护能力?如何去评判家庭条件是否适合儿童生活?当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打算主动放弃监护权时,相关部门和民间公益组织该如何合情合法地介入托底,为儿童提供庇护?
每一个与会者都有类似的疑问,讨论很快热烈起来。
当天的会议上,有十几家来自南京的爱心机构参与,有的已经存在数年,救助过上百名孩子。
当看到徐州的王家三姐弟后,爱之翼立即意识到,自己必须发挥作用。三姐弟第一次出现在人们视野,是在2013年7月,当时只有8个月大的小弟被生母用剪刀剪了近100刀。此后,三姐弟的母亲被送往精神病院,在父亲早已去世的情况下,姐弟三人的监护权落到没有固定工作的叔叔手上。
这样的家庭,有许多爱心组织遇到过,比如孩子父母因为服刑、或进入戒毒所而无法照看孩子,而孩子的祖辈没有照顾幼儿的能力,甚至根本不愿接纳孙辈。这样的孩子,他的确有监护人,可事实上,他是被家庭抛弃的。
为更好地照顾孩子,当时,爱之翼与孩子叔叔签下一年寄养协议,把三姐弟接到南京抚养。一切似乎有了解决方案,直到三姐弟中的老大到了上学年龄,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上学,而之前签订的寄养协议也快要到期,问题爆发了。孩子的叔叔并不会照顾孩子,甚至一度也没有让他们上学的打算。尽管志愿者们多次和孩子的叔叔沟通,希望他能放弃监护权,但这位59岁的单身汉显然不这么想,老王家的后代绝不能拱手送人。
如今,为了让3个孩子得到较好的照顾,他们被安置在了3个家庭进行临时寄养。这些爱心父母们,将3个孩子视如己出,为孩子付出了最大的爱,然而,因为不是孩子的监护人,他们依然面对重重挑战。就连自己花钱给孩子买商业保险这样的小事,我们都没法做到。
没有监护能力的父母、不愿放弃监护权的情况,一再发生。
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项目主管赵冬梅说,他们曾经遇到过一个儿童受虐待的案例,他们介入后发现,该儿童的父亲不详,母亲吸毒,他们希望能够让这位不负责任的母亲放弃孩子的监护权,但这位母亲并不同意,知道她为何不同意吗?如果放弃了监护权,她就得被送到戒毒所甚至监狱了,对于她来说,孩子可能只是保护自己的工具。
除了正常儿童,有着特殊需要的儿童,更容易遭遇这个问题,比如孤独症患者。爸妈都不管,把孩子交给爷爷奶奶,或者连爷爷奶奶都不想管,任他自生自灭。南京欧皮孤独症儿童康复托养中心创始人王宁,在谈到自己所目睹的孤独症儿童的经历时感到无奈,人人都有方法逃避,剩下这个孩子无路可逃。
这一个个触目惊心的问题来源于现实,但翻遍了目前的法律法规,他们找不到易于操作的解决办法。
实际上,针对近年多发的因父母或监护人教育监护不力造成的严重事件,很多人呼吁借鉴西方做法,严重的要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虽然我国民法通则中也有相关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几乎找不到强制报告和剥夺监护权的案例。一方面,这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另一方面,相关法律也缺乏可操作*。这让许多爱心人士常常感到无奈。
幸运的是,近两年,这一问题正在慢慢好转。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7种情形,都可被剥夺监护权。此外,今年5月1日,《南京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正式开始实施。其中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以暴力方式侵害未成年人身体;不得以饥饿、侮辱*语言等虐待方式惩罚未成年人,使其身心发育受到不利影响;不得让未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留在家中、车内等。诸多条例,为儿童编织了一张安全网。
对此,爱心人士感到欣慰,但同时,他们也为这些条例的可执行度,以及对侵害主体的惩罚力度,保持观望态度。
还有的机构提出,可以借鉴国外的评估制度。
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已把制定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寄养家庭的专项评估机制放上了议事日程,同时他们强调,公益组织应该多方调研、整合资源、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按照法律规定一起进行评估。
去年12月,他们有过一个成功案例。4岁女孩佳佳(化名)没有户口,妈妈在戒毒所,爸爸不详,由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婆婆抚养,是一位事实孤儿。在综合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后,同心的总干事黄琼花决定为佳佳联系寄养家庭。到社区、派出所对寄养妈妈的为人、家庭情况等进行评估,专家都认为是合适的。评估结束后,他们借鉴南京福利院寄养家庭协议的模式,通过完善,形成了一个寄养协议,并最终为佳佳找到了一家适合的寄养家庭。而佳佳也成为了公开报道的国内首个由社会组织将事实孤儿安置到寄养家庭的成功案例。和其他事实孤儿相比,佳佳无疑算是幸运的。据悉,除了57万孤儿,全国有61万在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加上其他类型的困境儿童,全国困境儿童数量大概有数百万。
而南京鼓楼区爱心传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马连平则提出,应该教育困境儿童进行自护。
会议似乎陷入了分歧中。
还好,与会的并不只是来自于南京各个爱心机构的困惑者们,还有社区民警、儿童问题专家、社会学家、法律专家,他们能够提供更多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
最近网上有组照片很火,是20年前的父母和20年后的子女,无论长相、职业,两代人何其相似,说明了原生家庭,对一个孩子的影响之大。一位与会者说。
中央门派出所的社区民警龚卫珍就曾亲眼目睹过这样的影响。一个年轻的男孩,父母吸毒,祖辈无力抚养,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未成年就曾参与盗窃,因为年幼没有被抓;可成年后再次盗窃,被关入狱。她认为,建立一个对监护人监护能力和家庭监护能力的评估机制,极其重要。
法律不是万能的,所以需要整个社会的支持。南京乐行公益服务中心常务主任、公益律师李晓霞说。作为已经从事法律工作30年的资深律师,李晓霞以代理律师的身份,帮助过众多弱势人群维护其权利。去年2月,举国瞩目的徐州父亲*侵女童案开庭,李晓霞正是申请人的代理律师。
李晓霞表示,只要符合《意见》中涉及的7种情形中的其中一种,就可提出剥夺监护权。不过,她也提出,对于没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来说,考虑剥夺他们的监护权,也许并不是第一要务,她认为,在帮助孩子的同时,更要帮助这个家庭。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工系教授杜景珍指出,国外也曾经有过类似的争论,在19世纪50年代,国外法律倾向于剥夺残害儿童父母的监护权,把这些没有尽到责任的父母作为无耻的成人,并将孩子带离。这种办法,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慢慢转变,更多国家开始选择寄养制度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过在这之后的几十年中,寄养所带来的其他问题慢慢浮现。如今,国外更提倡的理念是保留家庭,除非遇到极端情况才会考虑剥夺监护权。因为人们开始考虑到,家长也许并不是因为不爱孩子,而是缺乏相关教育的技巧和知识,或者忙于生计,又或他们本身也处于困境中。
她认为,在关爱孩子的同时,也要关注他们的家庭,以及家庭以外的社会环境,以便更好地理解孩子和监护人所处的环境。即使孩子不能和父母在一起,但也许能得到其他亲属的照顾,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就应该给予这些监护人更多服务。
社工和父母的关系,并不是敌对的,而是合作关系,杜景珍说,一切以儿童的利益为本,而稳定的亲情关系,才能让儿童更好地成长。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田蓉也持有相同的看法。她提出,西方在上世纪60年代开始提供家庭维系服务,因为带走儿童后,再去弥合这种做法所造成的伤害,难度更大。
本以为只有政府部门才有能力召集南京这么多公益组织和专家,没想到一家民间公益机构也做到了。许多与会者都心存自豪,最值得庆幸的是,我们这些社会组织正在发挥作用。
这种庆幸本身就代表着进步——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是以具体的事例起步,然后开始思考。就像这些爱心组织,他们在一开始能够考虑的,只是送给孩子们的温饱,再然后,才会考虑他们的精神世界,如今,他们已经开始考虑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关系。
尽管并没有结果,但专家依然对研讨会表示肯定。在促进公共政策出台方面,民间公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从西方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发展都可以看出,都是民间快速反应、自己先动起来,之后政府经过论证,再从政策层面给予支持。他们认为,民间和社会组织的讨论,看似没有结果,但一次次思想的分享碰撞,却成为了促进社会发展和法案出台的一波波洪流。
实际上,这种作用已经发生了。
南京曾经发生过很多跟儿童有关的新闻,触目惊心者有,温暖人心者也有。这个城市不算大,却正走在中国儿童保护的前列。
南京市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非常重视、投入很多,目前,已建成市、区、街道、社区4级网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其中,南京市有一个未成年保护中心,11区各有一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街道层面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共有75个,此外还有197个社区级别的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
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南京媒体发达,报道了太多有关儿童保护的案件和新闻,倒逼制度的建设,而更多人则觉得,这与南京庞大数量的爱心公益组织有关,他们确实促进与参与了法规的制定,提供了很多案例和经验,这很实际。一位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这样评价。
一个会议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幸运的是,希望的种子已经播下。
除了57万孤儿,全国有61万在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加上其他类型的困境儿童,全国困境儿童数量大概有数百万。(王颖菲贾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