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至九月底,依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重点查处、整治以下几种违法行为:
1、无证犬、未年审犬、禁养犬、烈*犬。
处罚:罚款2000元并处没收犬只。
2、未拴绳犬或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处罚:200元——500元。
3、在禁止遛犬的区域遛犬。
处罚:警告,警告不改正的罚款200元——500元
4、收容流浪犬。
养犬人有养犬的权利,不养犬人有不被犬只干扰的权利。
为了您的爱犬安全,请牢记办犬证、年审、出门拴绳!切记!切记!!切记!!!
民警用芯片检测仪扫描犬只身上注射的芯片,读取犬只是否办理养犬登记和年审、免疫登记信息。山东商报记者于腾腾
警方依法收缴的犬只山东商报记者于腾腾
民警依法收缴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或进行年审、免疫登记的犬只山东商报记者于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