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上海市禁毒条例4月1日起施行。对吸毒艺人有“封杀”条款,吸毒者被查处后3年内禁入文化市场,同时禁止吸毒人员驾驶交通运输工具。
东方网今天报道,上海市禁毒条例规定,广播影视、文艺团体及相关单位不得邀请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
禁毒条例规定,以吸毒者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不予播出。这在中国大陆属首创。
上海市公安单位表示,已设立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基金,欢迎民众向公安部门检举或提供线索,以便警方及时查处吸毒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