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中院到洱源对洱海流域保护情况进行调研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云南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01 16:16:25  评论(/)

(图为到洱源郑家庄调研)

2016年4月1日,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申晋到洱源就洱海流域保护进行调研,在洱源县人民法院院长马刚的陪同下,分别到草海湿地、弥苴河、凤羽河、梨园、郑家庄等地调研。

一路上,申副院长边走边看,边访边问,就洱海流域辖区内的河流、湿地等分布情况、治理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了解,通过建立“早安排、早部署”的思路,对洱海流域保护作出具体安排部署,除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外,还必须加强洱海流域保护法制宣传。最后选取位于洱源县三营镇的郑家庄作为重点宣传点,就法制宣传相关事宜与郑家庄主任进行了座谈。郑家庄作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村”,全村有125户525人,这里居住着汉、藏、白、傣、纳西、傈僳、彝7个民族,一直以来,7个民族和谐相处,亲如一家。

多年来,洱源县紧紧围绕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方针,重视民族地区的发展,积极争取项目和产业扶持,逐步形成农时为民、闲时为商的良*发展格局,全县呈现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喜人景象。

(作者单位: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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