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台湾影视基地 预定107年完工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06 19:01:44  评论(/)

台中市政府编列新台币7.8亿元在雾峰区吉峰国小前建置3.12公顷“中台湾影视基地”,新闻局长卓冠廷今天表示,影视基地整体建筑定于民国107年完工,盼吸引全世界到台中取景。

新闻局及都市发展局今天共同举办“中台湾影视基地促参前置作业计划”公听会暨“中台湾影视基地新建工程”地方说明会。

卓冠廷表示,在921后台影文化城也因地震而关闭,台湾拍片环境改变很大,近年来新闻局一直努力推动中市影视产业的发展,在雾峰地区找了地质稳定地带,兴建中台湾影视基地,希望再带动雾峰拍电影的风潮,重现当时荣景。

卓冠廷指出,原本中台湾影视基地仅规划2座中型摄影棚,经过市府1年的讨论规划及市议会支持,现已完成设计,预计打造2座全台最大型的摄影棚、1座中型摄影棚、深水池等。

此外,还将李安拍摄“少年Pi的奇幻漂流”全亚洲最大的人工造浪池移至影视基地重现,成为全国第一座政府兴建最完善的电影专业拍摄基地,不仅适合国内拍电影的剧组使用,未来更可吸引国际剧组到雾峰,进而带动当地工艺、五金、木工、餐饮等发展。

卓冠廷说,“中台湾影视基地新建工程”第1期位于雾峰吉峰国小前,占地3.12公顷,目前已委托都市发展局代办,并完成基本设计,现正进行细部设计作业,预订于105年下半年办理工程发包,107年中完工;后续将再于大里争取军方释出闲置用地,规划第2期大型影视基地,串连屯区相关产业,形成影视拍摄制作廊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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