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课税新制今(105)年上路,根据第1季申报结果发现,申报交易为亏损的案件,竟占了半数以上。国税局表示,这种申报亏损的案件,每案必查,一旦查到申报不实,立即补税加罚0.5倍。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统计,今年至3月底为止,累计申报案件数为734件,其中网络申报181件,人工填写申报书553件,自缴税额4,838万元。北区国税局辖区中的新北、桃园及新竹,是近期房地产交易相对活络地区。
以第1季为例,新北、桃园及新竹地区的申报案件,占北区国税局累计申报案件比率,分别为38%、24%及18%,合计就占了80%;这三区的自缴税额累计4,022万,占申报案件累计自缴税额比率更达83%,显示房地交易案件,仍以都会型地区为大宗。
房地合一课税制度于今年元旦起实施,从申报件数可以看得出来,1、2月交易较沉寂,3月交易较1、2月为多。北区国税局今年3月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申报案件有359件,自缴税额3,021万。
不过,北区国税局也发现,申报交易亏损的案件,竟然占了半数以上,国税局指出,交易亏损可分3年扣抵,所以申报交易亏损的案件,每件都将一一查核,这是根据财政部颁订的“房地合一课征个人所得税查核计划”规定。
北区国税局进一步说明,“房地合一课征个人所得税查核计划”4月启动,将针对3类案件进行查核,包括申报适用自住房地租税优惠、重购自住房地扣抵税额或退税、房屋土地交易损失案件,都会逐案查核。
国税局强调,10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或是103年1月2日取得,且持有期间在2年以内的房屋土地,在105年1月1日以后出售者,除了符合免申报条件外,不论盈亏,都要在完成移转登记日的次日起算30天内,完成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