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扶贫村里的“义务普法员”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07 10:28:32  评论(/)

4月7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妇委会主任、第六人民法庭负责人刘媛,冒雨来到耀灵镇大兴社区,向农家妇女讲解婚姻家庭、妇女权益、未成年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解答村民关于诉讼程序、规则、证据等咨询。

自国家实施精准扶贫以来,法院根据对口帮扶乡(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妇女居多的实际,结合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特点,决定建立“义务普法员”制度,组织青年志愿者实施“一乡一站、一村一员”,坚持送法下乡“每周一歌”,采取不同季节、不同时间,在农事、务工、过节等环节,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受到群众欢迎。

图为春耕大忙前夕,“普法院坝会”及时进村来。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