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吊打毛小孩 2男各罚1.5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07 13:50:16  评论(/)

基隆市动物保护防疫所在1个月内接获民众以手机录影检举,叶姓和赖姓男子在住家阳台虐待犬只,所幸毛小孩无大碍,两人各遭开罚新台币1万5000元。

动保所长陈瑞滨表示,1名年约20多岁在便利商店打工的叶姓男子,3月6日因室友饲养的1岁黑*混种母犬“黑妞”乱咬家具,涉嫌在中正区新丰街租屋处阳台,用链绳将犬只吊起,头部朝上不断拍打,并以毛巾塞住犬只嘴巴后,绕到颈部反绑。

动物保护检查员前往调查时,叶男坦承对犬只施暴,但供称“我是在教导它,只有用手轻拍”。陈瑞滨说,经访谈后,叶男应是不懂如何照顾毛小孩,才会用错误方式管教。

另外,动保所4日也接获另一起案件。1名30多岁担任厨师的赖姓男子,与3名室友承租在安乐区崇德路一处民宅,当天因遭室友饲养的4个月大混种犬“黑鼻”咬伤右小拇指,涉嫌以链绳将犬只悬空吊起摔丢。

赖男向动保员表示,“黑鼻”在阳台因被链绳缠住,好心想帮它解围却被咬伤,才会伤害“黑鼻”,但当时“只是轻放,并未摔丢”。

陈瑞滨表示,两人在动保员访谈时均配合调查,也认错坦承管教不当,制作完笔录后,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分别开立1万5000元罚款,并依法拨发罚款2成3000元给予检举人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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