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石狮公公园 地主温玉光无偿供地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07 20:07:27  评论(/)

屏东县高树乡有台湾特有的石狮公信仰文化,当地共有3尊石狮公,为了表达对于石狮公的崇敬,高树乡广福社区发展协会,于民国94年在当地第二只石狮子旁,兴建了石狮公公园,近年因为公园年久失修,地主温玉光索*又提供周边腹地,共两分半土地扩建公园,希望能维持石狮公的香火不坠。

“到屋子那里转弯,以及公园,两分半地。”

占地近半甲的石狮公公园,其中两分半土地,由地主温玉光无偿提供,因为他看到许多信徒与游客,来到这里上香或游览,都没地方休息,因而发愿要整建石狮公公园。

石狮公公园地主 温玉光:“这两分半地又没在耕种,才说不然就来开发做一个公园,让外地来的客人,来这里有可以休息这样的心态。”

新建的石狮公公园,除了祭祀场域翻修以外,还增加了休憩座台以及大路关垦拓历史解说碑记,为民众提供方便,祭祀与运动休闲的好场所。

大路关民众 赖新全:“做好了就比较好,不然就要出去外面运动才可以,现在做好了就可以运动。”

大路关民众 吴女士:“改变了就很好,很干净,比较干净,卫生比较好,小孩子很高兴。”

由屏东县客务处向客委会争取390万元经费,整建完成的石狮公公园,目前土地产权仍属地主温玉光所有,虽然客务处与地主有签订5年的无偿协议,不过温玉光表示,为了弘扬石狮公的文化,只要公园的机能还存在,他就会继续无偿提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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