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冠灾户:公务员无责…光建商盖得起来吗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08 07:22:29  评论(/)

“一百多条人命这么不值钱吗?”维冠金龙受灾户对检方只起诉维冠建商林明辉等五人,最高刑期可能只有五年,且被起诉的人中没有任何一名公务人员,忍不住泣诉说:“维冠是只有建商五人盖起来的吗?”

维冠金龙受灾户委员会主委刘怡辰昨偕同住户代表,召开回应检方起诉记者会表示,这份起诉书看不到对住户有什么帮助,他们不懂法律,但有很多疑问,大楼从起造到销售只有建商和营建商有责任吗?政府单位盖章的人都没有责任?市府没有人有疏失?房子倒了都不必负责任吗?

维冠住户陈翊庭和先生林武重在地震中受重伤,读小一的独生女林佳筠丧生,昨天两人撑着病体出席记者会,哭着说“关五年可以换回女儿的命吗?”陈翊庭右脸皮掀翻缝了一百多针,左眼视力受创,面对漫长复健之路掉下眼泪,“建商关在里面享受,受灾的在外面还要为前途担忧,公平吗?”

住户吴明珂失去两名六岁及三岁儿子,对起诉内容感到不服气,他说,若房子是一切都按标准盖的却倒了,他们就认了,希望检察官要有同理心,将心比心;住户代表颜志达也呼吁检方及司法机关继续追查公务人员疏失部分,还死伤者一个公道。

“盼政府好好处理,不要让我们的期望落差太大。”失去二子的陈淑怡表示,现阶段仍愿意以“理*的方式”沟通,盼政府再努力。

法扶基金会台南分会执行秘书卓平仲表示,检方起诉后将请律师调卷,了解倒塌原因,提起附带民事求偿;目前受灾户向法扶、市府法制处委托申请求偿的仅一百六十多人,尚有许多受灾户未提出,将利用本月十日市府对受灾户召开的说明会议,再向未申请的受灾户说明。

市府为防止维冠大楼建商林明辉等人脱产,二月发生震灾后,即对建商负责人林明辉、建筑师郑进贵及张魁宝声请假扣押,请求金额约三亿一千一百万元,已缴执行费一百多万元。

市长赖清德昨表示,也将对被起诉的维冠公司设计部经理洪仙汗、大合钻探技术公司结构技师郑东旭提出假扣押,保障灾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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