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女子日前在超商内偷窃电池,被该店内一名张姓男店员发现,女子帮对方**换取对方不要报警,不料事后却各说各话,女子称被张男*侵,一状怒告法院。
女子指控,去年9月9日她来到新北市这家超商,因为稍早吃了安眠药,昏昏沉沉拿了电池后,不知道自己没付钱就走出店门,张姓男店员追出来对她恐吓,表示自己是处男,如果不要报警处理,那就帮他破处,接着便将她带至店外附近暗巷*侵。
不过张男则向检方表示,自己在发现女子偷了电池后追出去,不过这时她称自己喝了神仙水,身上有带毒品,因不想被抓而主动勾引他,他受不了诱惑才与女子发生关系,由于太过紧张无法勃起,女子仅帮他**就欢爱。不料事后女子表示自己是做酒店的,没收钱会倒霉,跟他索讨6000元,但他没那么多钱,只给1000元,女子便呛声,要不就报警、要不就撂兄弟来逼他签本票,刚好此时巡逻警车经过,女子跑去报警。
然而新北地检署认为,在这段过程中,女子没有呼救,身上也无反抗外伤,完事后还和张男一同走回超商,若真被*侵,完全不符合常理,因此昨天(7日)将张男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