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批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换证审批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国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08 14:17:02  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公告2016年第6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查,下列单位(名单见附件)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甲级资质获准换证,现予公告。

请获准换证的单位于2016年4月11日至4月15日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办理换证事宜。请各获准换证单位领证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政务大厅材料接收单及原证书正副本领取新资质证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单位及电话:地质环境司 010-66558322 66558738

2016年4月7日

附件:

获准换证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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