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关注《今日》官方微信,做《今日》忠实粉丝!
刑法是一个国家公正和权威的象征,刑事案件审理有严格的程序。不过有些轻微刑事案件,事实本来就很清楚,证据也非常充分,再把完整的程序走一个遍,显得不够效率。
2014年,岛城成为“刑事速裁”的全国试点。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庭审阶段,基本上都会启用刑事速裁程序。原本两个月才能审结的轻微刑事案件,只要一周就能走完程序。
举个例子。2015年12月24号下午5点多,被告人李某某在309国道平度路段开车行驶时,被设点交警拦下,经检查当时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220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民警依法将其刑拘。
因为李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自愿认罪,在征得其同意后,法院启动了刑事速裁程序,在庭审环节,不再进行法庭调查、辩论,已经签字确认的证据,庭审环节也不再展示,整个过程仅仅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自我陈述后,直接当庭宣判。
小编评论
2015年岛城基层法院共有1974件刑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审结。想象一下,这将近两千个案子,得省多少时间?多办多少事?节约多少钱?
只要不影响法律的公平公正,这种做法真是值得叫好。
这条新闻不错,想转发?
点击右上角菜单图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