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将自己一双儿女告上法庭,原来是因为......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09 14:31:05  评论(/)

本报沙雅讯 (通讯员 贾萍)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然而,在沙雅县有这么一双不孝儿女,拒不赡养老人,对病重母亲不闻不问,最终被母亲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他们仍然不履行法定义务,后来还玩起了“躲猫猫”,老母亲申请强制执行。近日,沙雅县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了这起赡养纠纷案件。

沙雅县的张大妈今年75岁,育有两个子女,均已成家。张大妈患有疾病,需要持续治疗。儿子李亮找到姐姐李娟商量母亲的赡养和治疗问题,却始终谈不拢。张大妈无奈将一双子女告上法庭。

2013年沙雅县法院判决两被告每月给付张大妈赡养费300元,张大妈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由两被告平均分摊。

判决生效后,李娟和李亮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于是,张大妈在2013年9月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说下,二人支付了900元赡养费。

2013年12月,张大妈的病情加重,需要定期到医院治疗,老人治疗期间,李娟和李亮从不探望照顾,更是不出医药费,老人只得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次去老人儿女家中找寻,李亮外出打工,如人间蒸发。李娟也是东躲西藏,踪迹难寻,未能获取有价值的执行线索。案件执行停滞不前,老人生活状况持续恶化。

日前,办案法官接到线索称,李亮和李娟回家了,经向领导请示,办案法官依法拘留二人,通过对二人反复劝说,李亮和李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悔改。次日,李娟将1.5万元应付款项交到了法院,李亮因经济实在困难,四处筹了1万元交到法院,并表示余款将在一周内给付。法院将款项交到张大妈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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