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挥锯子” 基隆人FB奔相走告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1 07:26:44  评论(/)

一名疑似精神不稳罗姓男子8日下午在中正区新丰街邮局前挥舞锯子,有人拍照贴上脸书,提醒大家出门小心,引起民众议论转传分享。

警方表示,当天获报到场处理时,罗已离去,经查罗住距现场约1公里的深澳坑,已请家人多加关心约束,并会加强当地巡逻。

8日下午脸书上有脸友分享一则讯息,内容是一名男子在新丰街邮局前马路边挥舞锯子,并有该名男子逗留现场的照片,提醒路人或附近居民小心,引起网友议论转传,“太恐怖了,注意安全”、“好可怕,出门要小心”、“最近疯子很多,老百姓要多自保”。

更有人激动表示“遇到乎死”、“不断有这种神经病出现,社会完了……担忧”。脸书“基隆人”社团、LINE也有人转传分享。

辖区第二警分局八斗子分驻出所所长郑亿宏表示,8日下午1时许获报,立即派警察前往处理,但该名男子已离开现场。

经调阅监视器及查访当地民众,是住深澳坑的罗姓男子,当天挥舞锯子并无针对*,已请家人关心和约束,并通报卫生单位,警方也会加强当地路段的巡逻勤务。

市府卫生局表示,如果该名男子有自伤、伤人之虞,可由警察或消防人员现场判断,送到医院由精神科医生鉴定,是否须强制就医。如果是卫生局列管个案,会请卫生所了解个案目前状况 ,有无定期就医,再进一步处置。

如果非列管个案,经警方通报后,家属也愿意,可安排精神科医生到府访视,由医生判别是否须要就医,如须就医,家属也同意,将进一步安排有精神科的医院收治;如经两位医生诊断判定须就医,则可启动强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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