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党成员曾健超涉嫌在前年占领运动期间,向警员淋泼液体和拒捕,案件今日起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曾健超否认一项袭击人员及四项拒捕罪。控方开案陈词时指,曾健超一四年十月十五日,在龙和道隧道西行线的花槽上,以有异味的液体,泼向十一名警员,有四条由不同警员拍摄的片段影到当时情况。控方又指,前后有六名警员试图制服曾健超,但曾健超极力反抗。
控方指,亚视新闻片拍摄到过程和清楚看见脱下口罩的曾健超样貌,部分警员也能在片中认出自己。辩方指,有关片段只能说是亚视播出片段,不知片段来源,认为法庭须先以案中案方式,裁定片段是否具表面纳受*,获裁判官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