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综合报道
台中市一名男子曾在逢甲等商圈偷拍穿着清凉的美眉,甚至上前搭讪,搭讪的同时也在偷拍,前年经媒体报道后被封为“搭讪哥”,最近他又重出江湖,还拍了130多段视频PO网,视频中可以看到他毒舌批评遭偷拍女子的男伴;对于“搭讪哥”这种行为,有律师指出恐触犯妨害秘密、公然侮辱罪。
“就给个诚意嘛,我是在职专班的啦”、“我念逢甲大学资工所”、“我念彰师大资工所”,“搭讪哥”随口胡掰自己的学校,借故拉近关系,在逢甲等商圈挑穿着清凉美眉上前搭讪,所有的搭讪的过程、偷拍的实录还会上传到YouTube上。
“看你满清秀的啦,可以做个朋友吗?做个朋友可以吗?加个Line这样子。”遇到落单美眉,“搭讪哥”想尽办法攀谈,要电话、要Line或脸书,要是遇到成双成对的情侣他也拍,还附注毒舌注解,批评女*身旁的男伴,YouTube上有130几段视频,大部分都是拦路搭讪要联络方式。
不过“搭讪哥”也会碰到软钉子。
搭讪哥:“可以做个朋友吗?留个Line给我这样子。”
女学生:“哈,Line。”
搭讪哥:“下次有机会一起逛啊!”
女学生:“我不常用Line,哈。”
从视频看来,被偷拍的人都不知情,其中对象包括国中女生、高中女生、大学女生都有,但其实“搭讪哥”的行为恐怕已经触犯妨害秘密罪,最重可处3年徒刑,而且他还把搭讪偷拍的过程上传到网络上,提供给他人阅览,如果被拍的人提出告诉,也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以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要求撤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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