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国营事业董事拟开放外国籍 立委反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1 12:41:52  评论(/)

记者王苡嫣/台北报道

中华邮政公司、桃园国际机场公司、台湾港务公司为交通部所属3家国营公司,交通部拟修法,开放其董事可由外国国籍或有双重国籍者担任,以利广纳人才并与国际接轨,今(11)日于立法院交通委员会针对修正草案进行审议,遭到立委反对。

交通委员会审查3家国营公司相关条例修正草案,草案则比照台湾金控公司,增订董事得具外国国籍或双重国籍人士担任,不受国籍法第20条规定之限制,但人数不得超过2人。不过遭到立委反对,质疑修法是为了酬庸、为某人开后门。

立委郑宝清表示同意开放外国人担任国营事业董事,但反对具双重国籍的台湾人担任董事,以免有酬庸疑虑。

立委郑运鹏表说,开放外籍董事不一定比较好,“外国的月亮没有比较圆!”近期具双重国籍的中研院院长翁启惠引起很大争议,且民众对于双重国籍人士的社会观感普遍不佳,现在不宜讨论是否开放。

立委陈欧珀认为应暂缓修法,此3家国营事业招考规定都有限制须为本国籍,管理阶层却要开放为可具双重国籍,不合理。

立委叶宜津认为,中华邮政、桃机公司、港务公司都是百分之百官股,实质上都听交通部的,没有非得要开放的理由,强调修正草案不宜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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