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雄市里长梁基南、许安隆2004年起,借口要发动环保抗争,却施压中钢与下游厂商,趁机以“环保公关费”名义,要胁受贿5610万元,最高法院维持高雄高院的见解,依贪污治罪条例的借端勒索财物罪,将梁基南、许安隆各重判10年4月、3年6月徒刑定谳,犯罪所得要全数还给中钢。
法院判决指出,梁基南以中钢公司逸散疑似石墨亮片粉尘为由,要求中钢停止提供炉渣原料给下游厂商,否则将会发动围厂抗争,梁男还找另一名里长许安隆,一起开记者会向环保局检举,中钢检验后发现粉尘与他们无关,但迫于压力还是暂停供料。
揭发林益世受贿的地勇、台协、大地亮等厂商,担心影响到营运,因此说服中钢减半卖给厂商的脱硫渣售价,并以“环保公关费”名义,每月支付回馈金给梁基南、许安隆,2人共同索贿5610万元,。
高雄高分院更三审,认为2人利用里长身份索贿,恶*重大,考量许男已缴回1000万元,因此轻判3年6月,梁男则判刑10年4月,2人要缴回全部犯罪所得,最高法院维持判决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