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被摩托车撞…有急事先开走 吃“肇逃”罚单不服提告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WSK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1 14:15:25  评论(/)

东森新闻记者黄淳璟、吴奕靖/台北报道

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2年前开车载弟弟去看急诊,途中遭到后方一辆摩托车追撞,后保险杆被撞凹,他为了赶去医院,确认摩托车骑士未受伤后,即自认倒霉离开现场,但事后却收到一张肇事逃逸罚单,即一状告上法院,法官判决撤销罚单。

2年前的8月14日,李姓男子开车载生病的弟弟去挂急诊,就在路口遭到一辆被计程车追撞的摩托车波及,遭撞飞的摩托车撞上李先生的车,让后保险杆凹了进去,李男当时要赶去医院,先下车看看骑士,确认没问题,自认倒霉走了,但过了没有多久,他却收到一张红单,肇事逃逸3000元。

李姓男子表示,“我不是肇事者,但是他给我一张肇事逃逸,但我不知道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所以我才寻求律师支援。”

台北市交大事故组长林洸贤回应,“依照道路规则处理办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要留在现场救助伤患,并报警处理,这当事人并没有做到这样子的动作。”

李姓男子说自己是无辜的第三者,也不打算求偿,收到这张罚单他吞不下去,第一时间向监理所申诉,但被打了回票,所以他才决定一状告法院,法官看完相关资料做出判决,骑士被撞就必然会受伤,之后发生追撞,和李姓男子停在摩托车停等区没有因果关系,判决撤销。

李姓男子表示,“就事实的部分,跟我自己判定有出入,所以我才寻求法律部分。”林洸贤则指出,“肇事后有关肇事责任认定,不宜由驾驶人现场自行认定。”

虽然李姓男子急着把人送往医院,离开现场情有可原,但是警方执法开单,也是依法行政,现在法官做出撤销判决,李姓男子开心,警方尊重判决结果,不过也奉劝驾驶人,发生车祸还是别离开现场,等待警方到场处理,才能保障双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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