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多月前,经人介绍,13岁的怒江福贡女孩小敏来到昆明21岁女子代某的足疗店上班,在这里,代某与小敏的服务项目实质上就是卖*,而对于卖*,自始至终,小敏都没有反对过。
询问笔录显示,小敏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在家,今年2月来到昆明。之所以卖*,她称是因为赚的钱多。“代某是否知道小敏尚未满14岁呢?”记者问。“应该知道。”民警说。
5日晚10点多,店里只有代某和小敏。36岁的湖南人李某进店后,代某把客人交由小敏“服务”。
派出所接到匿名举报赶到时,小敏刚“服务”完客人李某,代某则在外屋看守。见民警前来,3人马上从侧门向出租屋楼上逃跑。民警分头追赶,分别在二楼、三楼、四楼楼梯间将3人抓获。
卖*女看着成熟 实际仅13岁
被抓后,代某、小敏并不承认此处是卖*窝点。民警最终从**客李某处打开突破口,其承认自己之前花120元与小敏发生*关系。
小敏看起来大约20岁,化着浓妆,染着一头金发,穿着时尚,身高1.6米左右,看起来很成熟。“起初我们根本看不出来她只有13岁多。”在将3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询问后,民警通过调取资料才发现,小敏生日为2002年6月3日,也就是说,她尚有2个月才满14岁。
对此,**客李某也称,自己并不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她看起来像个成年人。”据此,民警给予李某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因小敏尚未满14岁,民警对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并让家人把其接走。代某因涉嫌容留、介绍卖*罪,已被刑事拘留。
为何只对李某治安拘留5日?“本案中,因小敏打扮太过成熟,从相貌看,李某并不知道其未满14岁。且此案中,小敏属于自愿,其本身职业即为卖*女,通过综合考虑,我们对李某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办案民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