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积极应对执行案件激增态势,创新执行工作措施,建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执行工作联络指导,切实解决执行工作实务问题,千方百计提升执行效果。2015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46件,同比上升223.68%;执结183件,同比上升289.36%,申请执行标的10.14亿元,执行到位标的4.3亿元,执行兑现率43.14 %。今年1—3月,收案89件(新收26件),同比下降12.74%,执结22件,同比下降18.51%,执结率24.72%,执行兑现金额1010万元。
一是提高联席会议认识。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与提高实务能力有机结合,通过以会代训,提高对建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的认识,加强执行工作理论与实务问题学习研究,正确处理执行工作中务虚与务实、学习与工作、“磨刀”与“砍柴”之间的关系,加强外部联动,强化内部协作,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提升执行工作成效。
二是明确联席会议任务。将辖区法院执行工作监督指导与案件类型研究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执行实务疑难问题研究,不断总结执行经验,做好执行案例发掘、撰写、上报工作。把执行联席会议与推动执行联动机制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法委对执行工作的领导重视,加强与公安机关、国土房管、车辆管理、规划、建委、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日常联系与定期联络,切实解决执行工作机制与执行个案中的实际问题。
三是固定会议时间形式。每季度召开一次执行联席会议,由中级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轮流组织召开,在上一次会议时即明确下次会议召集法院、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并根据议题内容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执行联席会议。会议召集法院应提前做好会议材料、会务联络、会务保障工作,精简会议议程,集中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应围绕议题提前思考调研,积极参与交流讨论,确保会议质量。
四是规范联席会议内容。联席会议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涉及土地房屋执行、参与分配、评估拍卖、以物抵债、执行异议与复议、拒执罪适用、执行惩戒机制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运用、执行内部管理等实务问题进行研讨。会议前,辖区两级法院应当围绕会议议题广泛收集执行实务问题,在开会前半个月报送给会议召集法院及中级法院执行局,会议召集法院应当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会同中级法院执行局进行初步研讨,提出初步意见建议,编印会议资料供参会人员参阅。会议结束后应对会议研究讨论情况进行整理,以会议纪要或会议备忘等形式印发辖区两级法院,供执行实务中参考。
五是严格联席会议要求。加强联席会议组织领导,会议召集法院根据会议议题提前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问题收集、资料报送工作,做好问题汇总、问题研判等相关工作。会议召集法院应结合会议议题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络联系,把加强工作联络与解决个案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沟通交流,密切配合,强化协作,互通信息。结合执行实务,围绕重点疑难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加强个案研究讨论,深化类型化案件调研,针对执行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