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医大争议 教长重申要合理合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3 12:09:59  评论(/)

高雄医学大学董事会本月11日通过“校长监督及考核办法”,引发争议。教育部长吴思华今天重申,需合理、合法,将进一步检视。

高医大本月11日通过“校长监督及考核办法”,媒体传出订出新的解聘要件,规定校长经“考核”后未改善即可予以解聘。以及程序上放宽,董事会只要1/2董事出席,且经出席的1/2董事通过,即可解任校长职务。

教育部长吴思华今天上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教育会第5次全体委员会议,会前被媒体问及相关问题,重申教育部的立场,会仔细检视高医大董事会新订的“校长监督及考核办法”,是否合理、合法。

吴思华表示,除了高医大,许多私校都有校长考核办法,但都不能违反“私校法”等相关规定。媒体追问什么时候会派“公益监察人”到高医大?吴思华说,等新董事会名单送到教育部,就会依法选派公益监察人参与之后的董事会运作。

教育部高教司科长曾新元昨天受访表示,初步审视高医大的“校长监督及考核办法”,疑似是在私校法第43条外,又额外订出新的“解聘要件”,恐有违法疑虑。

至于程序的争议,曾新元表示,目前检视并无外传1/2董事出席,且经出席的1/2董事通过,即可解任校长职务的条文。高医大的办法中,仍是依照“私校法”第32条的规定,即2/3董事出席,出席的1/2董事通过,才能解任校长职务。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